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形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熏染的治疗:
重大性腹腔内熏染: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、阴沟肠杆菌、大肠埃希菌、产酸克雷伯 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粪肠球菌(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)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)、咽颊炎链球菌族(包括咽颊炎链球菌、中心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)、懦弱拟杆菌、多行拟杆菌、单形拟杆菌、通俗拟杆菌、产气荚膜梭菌和细小消化链球菌所致者。
重大皮肤及软组织熏染:由大肠埃希菌、肠球菌(万古霉素敏感株)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株)、无乳链球菌、咽颊炎链球菌属(包括咽颊炎链球菌、中心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)、化脓性链球菌、阴沟肠杆菌、肺炎杆菌和懦弱拟杆菌所致者。
社区获得性肺炎:由肺炎链球菌(青霉素敏感株)、流感嗜血杆菌(β-内酰胺酶阴性株)和嗜肺性军团病杆菌等所致,包括并发菌血症。
为了疏散、判别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,应该留取合适标本举行细菌学检测。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效果之前,可接纳本品作为履历性单药治疗。
为了镌汰耐药细菌的泛起并维持本品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用性,本品应该仅用于治疗确诊或高度嫌疑细菌所致的熏染。一旦获知作育及药敏试验效果,应该据之选择或调解抗菌药物治疗。缺乏此类资料时,可凭证外地盛行病学和敏感性模式选用履历性治疗药物。
仅在已知和嫌疑不宜使用其他抗菌药物治疗时才使用本品治疗。